2026年考博石河子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025年度博士招生工作已全部结束,目前部分院校已进入2026年博士招生阶段,接下来华慧考博老师将持续为大家更新2026年博士招生考试折最新情况。请大家即时关注华慧考博网(www.hhkaobo.com)老师为大家更新2026年国内各院校的博士招生信息及备考经验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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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考博石河子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或专业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能力或承担专业实践工作能力,在学术研究或专业实践领域做出创新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石河子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收计划415个。2026年具体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其中我校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计划招生30人(含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计划20人)。各培养单位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可登录“石河子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石河子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石河子大学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各培养学院发布的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
三、招生方式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采用直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三种方式。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采用“申请-考核制”一种方式。
(一)直博
按照《石河子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章程》,在相关专业内选拔具有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
(二)硕博连读
从本校在读二年级和三年级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中择优遴选,通过考核,被录取后进入博士阶段的学习。具体以《石河子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办法(试行)》为准。报考博士研究生的专业与原所学硕士研究生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三)“申请-考核制”
1.普通计划
经考生申请、导师及学院考核、学校审定后录取为博士研究生。具体要求以《石河子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为准。
2.专项计划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考生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其程序及要求参照《石河子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执行。
四、报考条件
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和各报考专业的具体要求,方可进行报名,否则报名信息无效。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采用“申请-考核制”报考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考生为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研究生(最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毕业或获得硕士学位)。
报考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考生为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研究生(最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本科毕业6年及以上(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获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3.身心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4.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报考骨干计划的考生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资格申请平台(网址:https://mz.chsi.com.cn/mzjh/stu)提交申请信息,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线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
6.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由所在单位出具相关证明。
五、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费,逾期不予办理。2026年直博生已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并缴费,不再进行网上报名。
(一)报名流程及网址
登录“石大研招网”(http://yz.shzu.edu.cn)查阅《石河子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办法(试行)》《石河子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仔细阅读《石河子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须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完成报名,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打印报名信息简表(网报平台下载打印)。
(二)网上报名时间
1.硕博连读:2025年12月15日-2025年12月25日
2.“申请-考核制”:
第一次:2025年12月15日-2025年12月25日
第二次:2026年4月1日-2026年4月15日
六、申请程序及材料要求
考生完成网报以后,根据报考程序及相关要求提交材料。
考生须恪守学术道德、坚守学术诚信,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有不符合学术道德规范行为的,学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或录取资格或学籍。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集中进行。
八、录取
学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综合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面试考核,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在石河子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等转入我校;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时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九、学制与学费
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基本学制为5年(硕博连读学制从硕士入学年份开始算起),“申请-考核制”博士生基本学制为4年。
学费请登陆石河子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信息服务”一栏查询(网址:http://yz.shzu.edu.cn/xxfw/list.htm)。
十、奖(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奖学金相关事宜,请登录石河子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网站(网址:https://xgb.shzu.edu.cn/main.htm)查询。
十一、违规处理
(一)对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考生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违规或作弊的有关情况将通报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二、招生咨询
(一)招生学院及联系方式


(二)石河子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832003
联系电话:(0993)2058582
传真:(0993)20585882036010
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四路石河子大学行政办公楼501B室
网址:http://yz.shzu.edu.cn/
十三、其他事项
1.我校不提供任何与博士招生相关的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任
何形式的辅导班。
2.请考生及时关注石河子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最新信息。网址:http://yz.shzu.edu.cn/。
3.本章程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